名 称 |
评 定 方 法 |
综合素质奖学金 |
特等奖1%,一等奖5%,二等奖 10%,三等奖20%;模块素质奖按年级专业人数的24%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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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学金 |
在科技创新、文艺、体育、英语竞赛、论文、通讯报道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奖励者可获得奖金50~5000元,其中成绩突出者可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
台北同乡会晋才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8名,金额为2000元/人。 |
建设银行爱心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14名,金额为1000元/人。 |
“博爱”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20名,金额为500元/人。 |
“服务育人”助困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20名,金额为500元/人。 |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2名,金额为1000元/人。 |
残疾人教育奖学金 |
由省残联筹措,郭台铭先生捐助与高校联合实施。每年评定一次,分四个等级,金额在800-4000元之间。 |
残疾人教育助学金 |
由省残联筹措,郭台铭先生捐助与高校联合实施。每年评定一次,分三个等级,金额在800-2000元之间。 |
王宪夫妇女子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 |
赵宗复基金会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 |
电机工程教育奖学金 |
每两年评定1次 |
“富士康”教育奖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48名,金额为4000元/人。 |
国家奖学金 |
每年评定一次,每次64名,金额为4000元/人。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评定一次,每次877名,金额为1500元/人。 |
北京“六合兴”助困奖学金 |
每年评定10人,5000元/人。 |
“产业育人”助困奖学金 |
每年评定70人,一等30人,1000元/人;二等40人,500元/人。 |
国家助学贷款 |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均可贷款,原则上按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确定。 |
勤工助学基金 |
每年从学杂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勤工助学基金。 |
“富士康”清寒助学金 |
每年评定1次,每次62名,金额为3000元/人。 |
“明和”助学金 |
全校9名,每年4000元/人,四年资助16000元/人。 |
减免学杂费 |
根据规定,有1.5%的学生可减、免学杂费。 |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
按学生人数3%评定,金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
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 |
在中西部20所名校中设立的助学金,2006年-2010年期间每届资助10名,共资助5届,每人每年5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