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问 答
一、学院的性质如何、毕业文凭怎么发?
答: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凡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或修完规定学分,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二、入学需要什么条件?学院录取规则如何?
答: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成绩在省划定批次线以上,可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5分,如进档考生不足,可降分录取;(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总分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三、学院如何解决贫困生问题?
答:我校确保每位大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1、“绿色通道”开进校之门。贫困生只需出示乡镇以上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就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2、奖助学金激成才之志。目前,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励志奖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3、助学贷款解后顾之忧。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新桥支行对贫困生开通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补生活之需。学校成立了勤工助学部,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400余个。
5、帮困扶贫救燃眉之急。在正常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对自然灾害、因病因伤等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学院对学生继续深造有哪些措施?
答: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学习。学生也可在校期间自考本科或通过远程教育专升本。目前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在学院设有函授站或远程学习中心,为学生专升本创造便利条件。
五、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对毕业生就业、创业有何举措?
答: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的“一把手”工程。学院设立了就业指导处,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安置工作,做到“市场天天开,岗位日日有”。 2009年首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4.12%,年底就业率为97.06% 。
重视就业指导工作,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在就业服务上实行“送岗到人,送人到岗”,并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就业见习基地100余家,举办大中小型招聘会,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实施“订单培养”,“菜单培养”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各类特色人才。
学院被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列为浙江现代农业中小企业研究基地、浙江小企业创业基地,学院现建有创业楼、创业一条街、创业示范点等,为学生搭建了创业实践的平台。
六、学院收费情况怎么样?住宿条件如何?
答:学费为6000元/年。
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精神,培养服务“三农”紧缺人才,其中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疾病防治)、园艺技术和商品花卉八个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学生寝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六人一间,带阳台和独立卫生间,配有电热淋浴器、电话、计算机宽带网接口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物价部门核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1200元/年。
七、学院2009年录取情况?
答: 2009年面向浙江省招生计划1750名,实际录取1750名。文科最高分435分,最低分341分,平均分353.8分;理科最高分416分,最低分302分,平均分320.1分;单考单招财会类最高分510,最低分394,平均分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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