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以下措施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
1 .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发放及时且有保障。根据国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政策,自07年新生入学起,学校将对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非农业)和城市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每生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前两年)。
2.作为公办卫校,我校将按照国家政策对农村特困学生免除学费。
3.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的评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学金。
4.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点,给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机会,补贴其在校期间的部分生活费用。
5.学校建立了特困生助学基金,尽量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6.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学生一定的伙食补助。(在饭菜的定价标准上实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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