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水产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 中国报考在线【原中国招生网】-2024年中国高校招生信息免费发布系统|高考报考参考系统
  学校管理登录 学校会员申请  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中国招生网 >> 高校招生信息参考系统 >> 信息首页 >> 奖励资助 >> 正文
大连水产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我要留言  查看留言 
来源:大连水产学院   添加人:cnzs0505   添加时间:2008-5-16 16:45:26

 

1、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资助。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000元资助。

3、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资助。

4、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5、学校三好学生奖学金

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评定奖学金条件者,可按比例评定三好学生奖学金。

6、学校专项奖学金

学校专项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助困奖学金两类,目前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有:航海奖学金、辽渔奖学金、中联食品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獐子岛渔业奖学金、天正实业奖学金、中水搏浪天涯教育基金奖学金等。

7、学校助学金

学校设立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与经办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可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毕业或终止贷款后的贷款利息由个人自付,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学生毕业后16年。

9、勤工助学

学校出资支持并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引导学生以诚实劳动取得报酬,锻炼能力,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