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资助。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000元资助。
3、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获奖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资助。
4、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提供的资助,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5、学校三好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评定奖学金条件者,可按比例评定三好学生奖学金。
6、学校专项奖学金
学校专项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助困奖学金两类,目前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有:航海奖学金、辽渔奖学金、中联食品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獐子岛渔业奖学金、天正实业奖学金、中水搏浪天涯教育基金奖学金等。
7、学校助学金
学校设立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与经办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可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毕业或终止贷款后的贷款利息由个人自付,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学生毕业后1~6年。
9、勤工助学
学校出资支持并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引导学生以诚实劳动取得报酬,锻炼能力,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