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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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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添加人:cnzs0602   添加时间:2008-4-16 17:04:37

1、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2、各专业对考试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无特殊限制。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优秀新生。 
4、按照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6、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在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7、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录取的新生经有关省招办核准备案,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有关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