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在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选拔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对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下列学生具有保送资格: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具备以上保送资格且高中学习成绩在年级排名前20%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要求所学外语为英语。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
申请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非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于2008年3月5日前用特快专递将申请表、个人陈述、一寸照片2张以及成绩单原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www.uibe.edu.cn/zhaosheng
三、考核录取:
1、资格确定。所有申请保送资格考生将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的具有
2008年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为准。
2、文化测试。报名考生需参加我校于
3月
22、
23日举行的文化课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生于
3月
21日下午四时之前到招生办公室(校内诚信楼
627室)领取准考证,现场采集考生数码照片。无报名资格者不能参加文化测试。
3、审核。招办组织专家教授,结合文化课测试成绩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录取时考虑的优先因素包括:A、数学、物理奥赛获奖者优先;B、获得两种以上保送资格的优先;C、外语水平有突出优势的优先;D、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优先。
5、专业确定将结合文化测试成绩、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获奖学科、级别、名次、数量及平时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等情况。
6、公示及录取手续。初选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录取名单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四、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五、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月
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保送生专业名录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工商管理类、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