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表是否要到中学盖章?
答:你可以下载《报名登记表》到所在中学加盖公章,或在报名时出示中学提供的介绍信(证明),也可以凭省艺术类联考《报考证》报名,凭以上3种材料之一即可报名。
二、能否由他人代报名?
答:学生可以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包括照片、高考考生号、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联系电话、文化课考试通知书寄达详细地址及邮编等),另准备同底片一寸免冠证件近照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艺术设计类和美术学专业考试是如何计分的?
答:艺术设计类专业计分方法:素描300分,速写150分,色彩300分,总分750分。
美术学计分方法:总分750分,其中主项占70%,副项占30%。
四、艺术设计类和美术学专业的录取办法如何?
答: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艺术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满分1500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
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 80分和7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美术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满分750分)=高考文化分×40%+专业分×60%。
我校近几年艺术设计专业的最低录取综合分约1000分,美术学专业的最低录取综合分约600分。
五、如何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答:我校2008年艺术设计类专业招生人数:40 名,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河南、湖南、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江西、福建。美术学专业招生人数:12名,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湖南、江苏、浙江、江西。
分省招生计划的制定: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根据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并留有15%的机动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