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8年普通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确立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的条件”者;
2、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外国语学校为前20%); 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招收有美术基础的考生,对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4、除高考科目为大综合的省区以外,其他省区只招收理科生。
5、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生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于12月20日开通,12月30日17:00关闭。
2、网上注册后,考生须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大连理工大学保送生推荐表》、原始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中申请表、原始成绩单须经所在中学认可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邮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保送生的审定
1、保送生候选人必须为教育部“阳光高考”上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
2、保送生候选人必须经中学推荐;我校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确定保送生候选人。初选合格者名单、考试日程请于2008年1月20日起在本网站查询。
3、对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候选人经学生所在省区招生委员会批准方可成为我校保送生。
四、考核与录取
1、对于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候选人,我校将对其进行笔试、听说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
2、其他考生一般只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及“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进行面试。
3、通过保送生考核、考试者,外国语中学的考生只可选择我校外国语学院的专业,其中文科生只可选择日语专业;其他考生可任选三个专业,我校将满足其中的一个专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