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暨保送生招生简章 - 中国报考在线【原中国招生网】-2024年中国高校招生信息免费发布系统|高考报考参考系统
  学校管理登录 学校会员申请  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中国招生网 >> 高校招生信息参考系统 >> 信息首页 >> 特殊类招生 >> 正文
南京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暨保送生招生简章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我要留言  查看留言 
来源:南京大学   添加人:cnzs0404   添加时间:2007-12-26 16:20:49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自主权,南京大学2008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以选拔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报。
  1、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思想品德优良,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某一学科获省级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两个学科均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优胜者、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学科大赛中获奖或某一学科、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且取得一定成果者。
  4、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
  5、取得保送生资格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
  报名方式:学校推荐为主、个人申报为辅原则。统一采取网上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1”,或者“网上报名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预览、打印申请表。
  2、邮寄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材料包括:
  ①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下来(一式两份),由学校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
        ②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中学教务处盖章)。
        ③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等材料的复印件。
       纸质材料必须于2007年12月21日前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审核及测试
  1、报名截止后,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2、审核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保送生获奖等级较高,且学习成绩优异者,可直接免试保送)。测试名单将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取得测试资格者自行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及准考证。
  3、测试安排
  测试地点:分别在沈阳、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自行就近选择。考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测试时间:2008年1月13日
  测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四、录取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按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生分别确定入选名单。
  2、保送生入选者者可免试入学。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必须参加高考,考生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可破格录取。
  3、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以上,可破格录取。
  4、自主选拔优录对象若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5分选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入选优录对象前20%者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5、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须填写由本人、中学、我校三方签字的《南京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登记表》,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考生除考分偏低不能达到要求外,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否则,南京大学将追究学生的责任并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自主选拔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E-mail: 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六、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